时间:2024-06-13 16:00:47 来源:健康报
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的地方标准《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日前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的基本要求、门诊服务、住院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为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提供指引。此前,上海、安徽、黑龙江等省(市)已发布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深,如何守护生命“最后一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安宁疗护作为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最后一环,对于提高临终患者的生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处于疾病终末期的患者,安宁疗护服务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与传统的医疗服务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主要是由医生、护士、护理人员、社工等跨专业团队,提供包括疼痛、呕吐、呼吸困难等症状控制,以及心理支持、社会支持等服务,致力于帮助临终患者在有限的身体条件下享有最可能的、最充分的生活;后者主要以延长生命为目标,以手术、化疗、心肺复苏等技术手段为服务内容。
虽然我国安宁疗护服务的政策和实践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复杂的现实情况仍值得进一步观察分析:
对安宁疗护服务的认识有待深化。面对重症患者,临床医生往往从维持生命的角度出发,出于“没有竭尽全力”的担忧,将采取已有的甚至是一些过度的干预手段作为默认选项。患者强烈的求生的欲望和对死亡的恐惧,往往会转化为医生工作的心理压力和责任感,进而对治疗方向产生影响。在很多情况下,家属尽力救治的诉求,可能导致产生一些违背患者本人意愿的治疗措施。由于安宁疗护服务的公众教育相对缺乏,安宁疗护服务的知晓率低,部分人甚至对其存在一些误解,将其与“无所作为”“放弃治疗”画等号。
医患沟通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容。传统医患关系表现为家长型、资讯型两种。在家长型医患关系下,医生掌握着绝对权威,患者被动接受医生认为的最佳治疗方案;在资讯型医患关系下,医生负责提供关于疾病的知识、技术、事实、数据等信息,让患者根据不同的方案作决定。在上述关系中,患者缺乏与医生深入讨论需求、共同作出决策的机会。由此,一方面,医护人员和患者家属无法明确患者在延长生命之外的优先考虑事项,容易发生治疗方案与患者需求错配的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医护人员由于缺乏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讨论事实的技巧、不愿意摧毁患者的希望,会选择避免这样的谈话,导致患者及其家属错失为生命最后阶段做好准备的机会。
政策制度的支持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现有政策缺乏对安宁疗护服务进行实操性的部署和规划,对相关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不足。当前的医疗保险制度,仍然是以疾病诊治为中心,而非以提高生命质量为中心。在一些地方关于安宁疗护服务的试点中,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对安宁疗护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尚未形成有力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扩大覆盖范围。
在今后一段时期,有关各方要继续加强全人群的生命教育,加大对安宁疗护的宣传普及力度,围绕人的多维度需求守护生命“最后一程”。
文:中国老龄协会政策研究部 李芳云
审校:冯瑶
责编:王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