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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

作者:编辑部

时间:2024-06-27 16:30:15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获批全国首批试点省份,我省启动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的文章。文章指出,黑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省份之一将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提升全省公共卫生医师队伍专业能力。

 

全面保障基层群众健康


赋予公卫医师处方权将进行规范化培训,通过临床医生带教的模式进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卫医师王丽娟正是此次试点工作中的学员。


26日,王丽娟向记者坦言,如果公卫医师在基层疾病预防和管理控制方面没有处方权,患者的全周期规范化治疗管理就不能完整地落到实处。“比如我们在做的高血压、糖尿病慢病管理,如果没有处方权,公卫医师只能进行指导,却无法给予更进一步的用药建议以及医嘱”。


黑龙江省疾控局6月20日组织召开的“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工作启动会”提到,下一步,各试点地区将把医疗质量安全作为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将公共卫生医师的处方行为纳入临床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处方行为,同时,发挥公共卫生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随访管理、综合干预等领域的专业优势,确保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多地跟进试点工作


王丽娟表示,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政策的推行,不仅为公共卫生医师的工作带来了实质性的支持,更为人民群众带来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健康保障,让公共卫生医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和认可。


事实上,不只是黑龙江,全国多地也正在部署相关工作。6月14日,国家疾控局副局长沈洪兵曾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率先在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等地启动了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的试点工作。6月26日,记者致电海南、广东多家社区医院,工作人员均表示,相关工作正在部署中。

审校:买佳豪

责编:王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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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健康中国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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