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2 16:07:07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记者发现,《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多处提到加强“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应对,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这也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以来第一次通过修订。
未来工作“有法可依”
7月1日,多位公共卫生领域专家结合自身工作向记者表示,未来的工作有法可依,也更有方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突发事件中极其重要的一种类型,一旦发生对社会危害影响巨大。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完善我国公卫防治体系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7月1日,长期从事传染病流行病学研究的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员刘珏表示,该法和2007年相比有非常大的完善。比如,在治理体系上,特别提出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而在2007年版本中并未提及“治理体系”。
刘珏介绍,除了对包含公共卫生事件在内的突发事件的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等做出明确规定,还兼顾了与其他法律的衔接。例如总则第2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作出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有关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
此外,“预防与应急准备”也是多位公卫专家和学者最为关注的领域之一。南方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学院流行病学教授魏晟长期从事流行病学教学和科研工作,他告诉记者,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在预防与应急准备第56条中指出,要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科学、重点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作为公共卫生领域的老师,我们也更加明确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对公卫人才的培养的要求,并不断提升这方面的科研水平”。
监测预警仍需完善
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生物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赵卫则更关注“监测与预警”。他提到,修订后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了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规定,建立了多项制度。如第58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下一步如何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网络,合理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和优化监测项目,都是需要尽快落实,同时难度很大的工作。
多位专家表示,尽管我国公卫事件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监测和预警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监测和预警是公卫事件防治中难度极大的工作之一,需要国家在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提供充足的资金,购置完善相应的设备、设施,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更加高效的监测,才能真正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赵卫说。
“预警信息的采集和共享还存在着部门间和机构间的壁垒,难以做到实时的快速共享;预测预警信息的分析利用不足,缺少相应的渠道和机制来保障数据的充分利用和发掘;应对决策的机制和效果评估机制亦尚未完全形成。”魏晟提到,而这些都有待在今后具体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审校:买佳豪
责编:王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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